这也是一种“执行难”

龙冈千嶂入画来 2020年11月12日摄于永丰万功山
记得一些年前,在与同事聊天时,谈到有报纸批评有人在森林公园,建起几层楼房般高的豪华坟墓的事。当时我就想,你报纸登了又怎么样?他会去把墓毁了?哪个部门会去监督他接受批评?这种事不是已经屡见不鲜了吗?
是啊,“报纸登了又怎么样,”的确成了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了。我们如果有兴趣,可以花时间作一番调查,被媒体批评过的个人,能够去改正错误的,比例恐怕不会那么高吧。
登了报,被批评之后,如果被批评的是一级政府、一个单位或部门,那好办,他是会采取一些措施来接受批评、来改正缺点的,因为他还有一个上级领导在那里,你不改,你不接受批评,影响你的仕途、官运。所以这些被批评了的单位,过不了多久,还会到新闻单位来,反馈一下他那儿是怎么样虚心接受批评,雷厉风行,闻错就改。一些企业也好办,因为你不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不接受媒体的批评,不改正自己的不足,就会使你的产品受到影响,销售就要下降,吃亏的是你自己。比如有一年媒体披露某牙膏含有致癌物质后,该牙膏在某市销售量立即下降了40%,厂方又是发表声明,又是公布数据,以证实自己产品的“有效、有益及安全性”就是一例。
而被批评的个人,他改不改真的很难说了,毕竟媒体不是权力机关,对被批评者没有约束力、强制性。如果事关重大,千夫所指,那还好办。如果对社会、对人产生了一定的妨碍却又不好“上纲上线”,看似“鸡毛蒜皮”,他听不听你的,改或者不改,那就全靠个人的道德感和素质了。不听,不改,“可奈我何?”
有一户居民,不赡养老人,把母亲和侄儿等3人赶到一间只有八九个平方米的破屋里住。某家报纸去采访,还做了连续报道,他那依然故我:我才不怕你登不登报呢,有本事,你把他们接过去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在老城区的一些地段,一些临街的楼层住户往下面倒脏水、扔垃圾,泼在行人衣上,砸在路人身上,你报纸批评了多少次,他还不是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
闻过则喜,知错即改,本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不知一些人什么时候变成了闻过不改,甚至抵制、抵赖、对抗批评。还有些被媒体批评过的个人口出狂言:东风吹,战鼓擂,现在世界上究竟谁怕谁?
这就像法院的执行难一样。判决后执行千难万难,毕竟还有一个法律的武器和执法人员在那里,可以以强制的手段和措施迫使其执行。而作为社会的良心的媒体,仿佛就真的束手无策了。
怎么办呢?我想,我们一是要扎扎实实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法律意识,要花大力气对人们进行对与错、是与非、骄傲与羞耻的教育,提高作为一个公民、一个社会人的自觉性。社会转型期,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我们很有一些人,已没有羞耻感、道德感了。比如临街经常把脏水往下倒、把垃圾往窗外扔的一些个高层住户,他经营的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要自己家里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公共场所乱七八糟关他什么事?哪有一点公共意识!哪有一点羞耻心!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圣人尚且如此,我们这些芸芸众生更应该常思己过,知错必改,进行道德的自我完善。
再就是要探索出一条促使被媒体批评的人改正缺点和错误的路子来。你不改,我就要迫使你改。不是有一条经验叫做“齐抓共管”吗?媒体可以联合被批评人所在单位和社区的力量,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对抵制批评、知错不改的人,要造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让他不改错就不敢抬头见人,千万不能给群众造成“登了也是白登了”的印象,那样的话,媒体的威信会丧失殆尽。比如前文提到的媒体披露有人在森林公园建起几层楼房般高的豪华坟墓一事后,当地政府机构成立了调查组,在强大的压力下,建墓人拆除了豪冢,应该说这是媒体与社会联动的形式之一。我们为媒体发挥出威力,并与社会联手成功而叫好。
一个不接受批评的民族是不能够强大的,一个不接受批评不改正自己缺点的人是不能够进步的。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正确对待媒体的批评,改了就好,邻里之间、同事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总有个牙齿和舌头相碰的时候,人是难免犯错的。怕就怕明明错了,却还要一条死胡同走到底,这样下去,肯定会成为不和谐的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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