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北区(长春高新区|关于开展纪念长春高新区建区25周年 主题文化活动的通知)

长春高新北区

管委会各委、办、局,各开发区,各市直派驻机构:
为纪念8月8日长春高新区建区25周年,全面回顾长春高新区发展历程,共塑未来的美好愿景,切实增强全体高新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继往开来、再创佳绩,推动长春高新区实现新跨越,为长春新区快速发展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纪念长春高新区建区25周年主题文化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huodongzhuti
自1991年获批以来,长春高新区经过25年的发展,从昔日荒僻的城郊发展到今日产业集聚、创新引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城区。通过开展主题文化活动,全面回顾长春高新区25年的发展历程,热情讴歌长春高新区辉煌的发展业绩,充分展示长春高新区巨大的发展成就、创新创业的新气象、人文生活的新风尚,以及广大干部职工“敢为人先,创新超越,负重拼搏,百折不挠”的精神风貌,共同勾勒高新人“登高致新?领航未来”的美好憧憬,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身长春新区建设的热情。
活动形式huodongxingshi征集原创诗歌、书画、摄影等作品,并进行评选和展示。
征集范围zhengjifanwei
长春新区及各分区全体干部职工,各乡街、市直派驻机构、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作品要求zuopinyaoqiu
作品展示内容应紧扣主题、积极向上,观点鲜明、寓意深刻,富有时代感和感召力。创作内容素材应主要反映长春高新南区、北区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民生改善、文化建设等领域取得的巨大变化。重点展现长春高新区建区25年来耀眼发展轨迹,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取得的累累硕果,特别是新一轮发展以来创造的辉煌成就,全区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奋战一线的工作风采。原则上应为新创作作品。
诗歌作品(新诗、传统诗、散文诗等):题目自拟,字数不限;文章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提供电子版用,A4页面,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小标题用三号楷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标题下署上单位及作者姓名。)
书画作品:国画一般不超过6尺整纸,竖幅为主;油画宽度一般不超过1.5米、高度不超过2米;书法一般不超过8尺整纸。(提供作品原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摄影作品: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数码照片要求JPEG格式,不低于400万像素、不少于300线分辨率,照片上不要附有日期;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数字技术对画面做内容上的修改。(提供电子版)
报送参赛作品时,电子文件要以“单位全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格式进行命名。高新区管委会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和入围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使用这些作品进行展览和宣传等,无须另行征得作者的同意,无须支付稿酬;高新区管委会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作品征集(7月27日-8月3日)。长春新区管委会、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各委、办、局负责收集本部门干部职工作品,每个部门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双德乡、硅谷街道、市直派驻机构负责收集本单位干部职工作品,每个部门报送数量不少于5件;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收集区内企业职工作品。各分区及代管乡街干部职工作品报送数量不作要求。各单位于8月3日下班前将诗歌、摄影作品的电子版,书画作品的原件报送长春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作品评选(8月4日-8月5日)。长春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组织评委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长春高新区门户网站、长春高新区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长春新区》报上公布。
作品展示(8月8日-8月31日)。将评选出的获奖诗歌,由作者本人或书法爱好者,用钢笔或碳素笔在统一制式的稿纸上誊写,于8月5日下班前报送到长春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慧谷大厦611室)。8月8日起,将获奖诗歌、书画、摄影作品制成展板在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进行集中展示,同时在《长春新区》报上刊载。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具体数量根据作品征集情况确定。
联系人:徐桂云    85542575 13578717829
徐赫阳    85542575  18604316712
投稿邮箱:db85542575@126.com
长春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长春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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